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新广告法进社区宣传活动
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按照省、市工商局关于做好新《广告法》贯彻实施工作通知的要求,为了让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新《广告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更好的贯彻落实新《广告法》,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广告监管职责,结合皇姑区工作实际,建立“政府主导、形式多样、新闻媒体有效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抓住新《广告法》颁布和实施的契机,皇姑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宣传,积极扩大新《广告法》的社会认知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学习宣传活动。
8月17日上午,沈阳市工商局广告处副处长杨延久、皇姑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苏新与商广科、辽河所同志走进铁东社区,与社区书记一起联合开展新《广告法》的宣传工作。通过制作展板、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市民普法口袋书”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讲新《广告法》修订的亮点,现场回答、受理市民的咨询和投诉。共设立新《广告法》宣传展示板10块,现场接待咨询16人次,发放新《广告法》宣传图册150余册。积极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