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皇姑在行动之人事局篇
区人事局七措并举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今年,区人事局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就业工作,他们根据市、区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推出七项举措,全力推进我区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
一是建立公共培训基地,强化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将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工作纳入创业服务体系,帮助其成功创业。
二是在区城建房产、文教卫生系统、软件园、区重点企业设立见习基地。在市财政补贴见习生的基础上再适度增加区级补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的各项人事代理。
三是在人事、劳动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设立高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指定专人免费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区人才服务中心对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托管、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的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四是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对本辖区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专门统计,定期将统计结果上报。每月公布一次就业和失业情况。
五是构建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系统。设立覆盖全区的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免费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高效、快捷、准确的信息服务。实现社区、办事处、人事和劳动互通互联,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六是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绿色通道”。对符合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好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证。对来我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人事关系和落户手续。手续不齐备的,由区人事局协调有关部门办理。
七是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活动。通过对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岗位信息发布、召开专场招聘会,提供专项服务等措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创业就业服务。一是同省、市高校毕业生指导中心、人才市场纵向联合,举办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洽谈会。二是同区各街道办事横向联合,开展“创业就业流动车”活动,每月在办事处举办一次创业就业专场洽谈会。三是开展“双送”活动,及时将掌握的创业和就业信息送到社区和毕业生手中。及时将符合创业条件毕业生送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符合企事业招聘条件的毕业生送到招聘单位。
(供稿单位:区人事局 编辑:张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