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13批
辽宁省(沈阳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13批
(2020年5月18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
1 | D2100***********087 | 工人村新日铝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环保设施不运行,生产垃圾和危险废物私混合处理,废水直排。去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一直没有解决。 | 苏家屯区 | 2018年11月17日,沈阳市环保护局苏家屯分局立即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企业偶有生产,污水处理站间歇运行,公司提供历史检测报告达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和废碱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处理,企业设有危险废弃物暂存间和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点,未发现混放情况,调阅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未发现生产垃圾和危险废物混合处理现象。该企业有审批,无验收,新增1条喷漆生产线,未取得环保手续。2017年沈阳市环保局苏家屯分局对该公司新建项目未取得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立案查处,罚款55385元。现企业已按要求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企业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工艺尾气达标排放。 | 基本属实 | 2018年督察“回头看”再次接到投诉,反应新日铝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无环保审批、验收手续等问题。经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进行现场检查,除该厂没有环保审批验收手续之外,其他投诉问题不属实。分局于2019年2月9日也对其无环保手续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又于5月9日对其限期仍未整改再次处罚。两次处罚金额共计130万元。该单位针对存在违法内容进行积极整改。对厂区进行改造,厂区的环保验收手续已经办理完成,原有喷漆线已经搬迁。
| 无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或**市、或**县(市)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9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沈阳市苏家屯区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175118
邮寄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芙蓉北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