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短期波动给补贴持续上涨调标准
为确保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实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的目标,近日,本溪市政府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此次本溪市以“明确责任、改善民生;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为原则,全新完善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对象包括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以上,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以上时,本溪市将统一启动联动机制,向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将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当达到启动条件时,本溪市会在价格指数发布后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并确保在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当月所有启动条件均不满足时,即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如果联动机制启动后,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达6个月以上,本溪市就将按照正常程序,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或失业保险标准。而自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或失业保险标准之日起,将停发本年度价格临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