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全省家庭暴力告诫128起165人受处理
我省家暴告诫制度实施一年有余,解决了对不构成行政、刑事处罚的家暴行为无法干预的难题。截至4月底,公安机关共接报家庭暴力报警、求助2373起,实施家庭暴力告诫128起,行政处罚42起,刑事处罚3起,处理涉家暴违法人员165人。
为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落实到位,我省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纳入综治目标考核体系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社会覆盖面。省妇联组织开展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宣传月活动,各级妇联依托妇女之家、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站等妇联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家庭暴力告诫制度。
省妇联、省公安厅还选择沈阳、鞍山、本溪市开展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示范市创建,在3个市500个社区(村)开展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进社区(村)普法宣传。公安机关将家庭暴力告诫书及档案信息录入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对家庭暴力案件和涉案人员进行专门分类统计。省妇联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妇联系统处置家庭暴力投诉的工作规范》,使基层妇联在处理家暴投诉时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