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分局破获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无利息、无抵押、无担保、放款快”,这样的贷款条件对于手头紧张的人来说无疑是“天上掉馅饼”,具有极大的诱惑力。不过,一旦开始用上这种贷款,“馅饼”瞬间就可以变成“陷阱”。套路贷的噩梦也就从此开始了……
6月23日,沈阳市公安局发布信息称:去年以来,浑南分局经过缜密侦查、全力攻坚,成功破获了东北首例“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逮捕犯罪嫌疑人23人,扣押涉案高档轿车3台、***200余张,冻结账户3个,涉及非法放贷金额1000余万元。在这些令人震惊的数据被曝光的同时,“套路贷”各种令人防不胜防的“套路”也浮出水面。
一条求救信息 牵出“套路贷”团伙
“警察同志,快救救我女儿吧!”2018年10月底,沈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浑南督导工作队接到一名母亲的举报,称其20多岁的女儿被某贷款公司催收人员骚扰和恐吓。督导工作队随即组织警力开展先期核查。经查,2018年4月,被害人与该贷款公司签订3万元贷款合同,实际贷款金额为1.2万元。截至当年10月,被害人共还款30460元,其中包括本金、利息及逾期违约金(每日600元)。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曲某某、王某以言语恐吓等方式迫使被害人母亲将投资的保险金退保,帮助举报人偿还债务。
浑南分局成立专案组,围绕案情全面开展摸排走访工作。经过近1个月的秘密侦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虚假诉讼、强迫交易、侵犯公民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纠集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
组建“套路贷”同盟
2018年11月,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曲某某、王某等人抓获。在全面分析该公司账目资料并对部分受害群众进行走访后,专案组掌握了该犯罪组织的第一手证据材料。
2019年10月22日,在全面查清该组织成员活动轨迹后,专案组展开收网行动,将该组织12名团伙人员抓获。随后,专案组民警奔赴山东、山西、陕西、内蒙古等地开展走访摸排,将主犯王某某、曲某某(女)等犯罪嫌疑人抓获。专案组又组织警力对235名被害人逐一进行走访,通报案情,打消顾虑,固定证据。
欺骗借款人
签订虚假借款协议
警方查明,2017年以来,该涉黑组织头目王某某纠集18名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网络和关系人散布无抵押、放款快的贷款信息,利用被害群众急于用钱的心理,强迫或欺骗借款人签订高于甚至几倍于实际借款数额的虚假借款协议或借条,形成虚假债权债务。采取***喷字、用扩音器喊话滋扰,威胁、辱骂、殴打被害人及其家属等手段非法催讨。一旦发现被害群众软弱可欺,就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索要高额违约金,利用虚假合同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
涉案100余起 “借贷者”中年轻人居多
警方查明,该组织通过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手段与被害人签订虚高合同1000余万元,违法获取还款520万元,获取非法利益150余万元。近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已依法庭审。该案共涉及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案件100余起,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九项罪名。主犯王某某及其余团伙成员17人被判处1至2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5人被另案处理。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些“套路贷”的受害者中年轻人居多,不乏在校大学生。“年轻人消费盲目,容易借贷,一般来说,等到可以借1万元的时候,往往已经还款几万元了。”办案民警介绍说,大多数受害人都是从2000~3000元额度开始贷款的。随着贷款次数和还款记录的增加,额度会得到提升。“套路贷”犯罪团伙通过层层嵌套的贷款环节和高额的手续费等,收入早已超过借款的很多倍。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将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犯罪。市民如遇“套路贷”,要勇于举报,警方会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本组稿件由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采写
编辑: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