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近一时期党内法规精神
4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潘利国主持会议并发言。
潘利国指出,《***党组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坚强领导核心作用。各位党组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强化党组自身建设,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潘利国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结合自身职能,加强对公安、司法、“两院”等部门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围绕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潘利国强调,要坚持正确导向,树立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要落实考核任务,确保各项目标圆满完成。要强化结果运用,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的积极性。
潘利国还就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提出,各位党组成员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组领导体制机制,实现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行政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要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促进机关党建与人大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发挥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马占春、邓福林、王健、安俊辉、孟昭贵分别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璐列席会议。(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郭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