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开发区交通秩序管理的提案(32号)答复
林秀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开发区交通秩序管理”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十字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
2018年第三季度,开发区路段事故频发,交警大队将此处路段列为隐患点段,上报县政府。12月份,开发区十字路口信号好灯岗已经建设完并投入使用。
二、安装限速监控
2011年,开发区就已经安装限速电子警察,限速50/小时,后经开发区领导、企业法人、企业人大代表、企业政协委员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限速电子警察影响企业车辆车速,县委、县政府要求交警大队此处路段不得处罚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后来由于修路,被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将限速电子警察拆除。
2018年交警大队将此处路段列为隐患点段后,上报县政府和沈阳市交警局批准后,在疏港路至开发区路段设置区间测速,现已投入使用。
三、各街路口安装减速带
前几年,交警大队在开发区主要路口安装减速带,由于开发区通行大型货车较多,对减速带破坏严重。2018年12月,交警大队又重新在开发区主要路口安装减速带。
四、交警部门加强巡查
交警大队已将开发路段列为隐患路段,实名制部署警力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大型货车超载、改型、不按线行驶、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在重要时间段加强巡逻管控。
感谢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关心。
承办科室:指挥中心
联 系 人:李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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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