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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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沈阳市市本级监督抽检信息中涉及我县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康平县康平镇皓洋综合商店(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胜利乡顺山村(新法院对面)销售的白酒(42%vol)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酒精度,42%vol (产品明示值)实测值39.8%vol,生产日期2018年7月5日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监管所已经对该企业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企业对不合格检验报告无异议。经查,该企业销售的不合格白酒代表基数20罐,规格型号:145ml/ 每罐。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监管所依法责令企业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白酒,召回不合格产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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