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摇奖的通告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取消***刮奖,实行***摇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摇奖范围
(一)***种类:《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
(二)参与人员:个人消费者。
(三)参与行业:饮食、娱乐(歌厅、网吧)、社会力量办学(文化、文艺、技术等培训)、旅店、旅游、物业、婚庆、沐浴、美发、美容、照相、洗染、咨询、快递、打字复印、美术装裱、录音录像、装卸搬运、仓储等)及其他服务业。
(四)摇奖区域:沈阳市行政区域。
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上述行业经营者在2012年4月1日以后,向个人消费者依法开具的《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或《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均属于参加摇奖的范围。
二、奖项设置
全年十二期,每期设置三个奖项:
一等奖1个,奖励现金80万元(含税);
二等奖3个,各奖励现金10万元(含税);
三等奖10个,各奖励现金1万元(含税)。
三、摇奖期限
全年***十二期,每月一期。每期***时间为次月的第二周星期三,遇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四、参与方式
(一)个人消费者取得《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票面金额超过100元(含)的,可直接参加当期摇奖。
(二)个人消费者取得《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及单张票面金额不足100元的《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金额累计到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后,到沈阳市各区、县(市)的国、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摇奖***登记窗口办理摇奖登记,即可参加摇奖。
(三)个人消费者在取得《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时, 应注意“付款单位(个人)”栏填写“个人”或“消费者个人姓名+(个人)”,“付款单位(个人)”栏未填写“个人”字样或填写单位名称的***不参加摇奖。
(四)消费者在上述行业消费时,应索取***并认真核对,遇有经营者拒绝提供***,虚假***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可向地税机关举报,康平县局举报电话87339408,举报受理时间:上午8时30分至晚10时(法定长假除外)。
康平县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