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鞍山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24号关于加强民营社区诊所监管的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鞍山市委员会:
就关于加强民营社区诊所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诊所作为各级各类医院及门诊部的有效补充,对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部分诊所也存在专业知识更新不足、应急处置能力弱、利益至上等问题。对诊所的综合监管事关群众的切实利益,事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海城市采纳提案建议内容,全面开展各项工作,抓好综合监管工作。
一、关于“加强对诊所人员执业的监督”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准入标准,对申请设置诊所的以《医疗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为依据,认真审查,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从源头把好关口。
二是严格做好诊所年度校验工作,建立淘汰制,对年度校验不过关的诊所,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过关的,按程序予以注销。
二、关于“加大管理和检查力度”的建议
一是加强对全市诊所执业行为的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超范围执业行为;定期监测病历和处方书写行为,严格整治抗生素不合理使用和不合理输液行为。定时、定期向社会公示卫生监督处罚信息,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体系健康规范发展。
二是联合医保、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开展综合监管,严厉打击“黑诊所”、游医假医、“黑美容”等非法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三是对上一年被行政处罚以及日常监督中要求整改的医疗机构及时开展“回头看”,以确保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强化医疗机构执法公示公开,公开诊疗范围,医、护人员资质,公开卫生监督员、协管员信息、管辖区域,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同时畅通投诉举报电话,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督。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对整治监督发现问题较多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曝光,对违规行为进行震慑。
三、关于“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合理收费”的建议
海城市物价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制定药品、器材价格。同时,卫生健康部门已开始推进社区诊所医疗收费公开公示工作,目前部门诊所已将常用医疗服务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收费标准等收费项目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四、关于“提高民营社区诊所行业素质”的建议
一是卫生健康部门定期组织个体诊所从业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
二是定期组织质控人员对诊所从业人员病历处方进行抽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做为上岗执业必要条件,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促进诊所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海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