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2017]371号)、《鞍山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鞍财农[2019]157号)和《关于申报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鞍民宗发【2019】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民族经济工作实际,现就申报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事宜公示如下:
2020年,拟计划申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个,即西四镇前剪村设施农业小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申请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40万元,建设设施农业小区二期工程,项目共建设大棚(暖棚)20栋,每栋大棚130米长,10米宽,4.2米高。
公示时间:从2019年12月30日到2020年1月6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信及来访形式反映问题、发表意见。
来访电话:3826001
来访部门:海城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来信地址:海城市永安路13号
海城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