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海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园区我、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新环境,依据《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奖励政策实施意见》(海政发【2018】32号)文件精神,海城市科技局启动2017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奖励申报工作,现将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奖励范围
《海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奖励政策实施意见》中明确的经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创谷、科技型中小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基地)、优秀农村科技特派团(组)、公共服务平台、“名科”、“名院”、科普基地,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团队)获得科技进步奖、专利奖、创新创业大赛奖,经认定的领军人才来海城实施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项目等奖励项目。
所有奖励项目认定时间为2017年度。
二、申报时间
2018年6月1日-6月30日。
三、相关材料
1、《2017年度海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奖励申报表》。申报单位从海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cheng.gov.cn/) 科技信息 公告公示栏,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2、申报奖励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书面材料一律以A4纸打印,按照《2017年度海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奖励申请表》、复印件顺序装订成册,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上报海城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四、科室电话
高新科: 3605002
农业科: 3601005
知识产权监管科 3605623
创新创业科 3601005
生产力促进中心 3605623
海城市科学技术局
二○一八年六月一日
***: 2017年度海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奖励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