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标准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3日发表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带药检维修设备设施。

 

三、职工自行携带工器具、机器设备进厂进行涉药作业。

 

四、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核定人数。

 

五、工(库)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超过核定药量。

 

六、工(库)房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防护屏障缺失或者不符合要求。

 

七、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缺失或者失效。

 

八、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或者违规私搭乱建。

 

九、工厂围墙缺失或者分区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

 

十、将氧化剂、还原剂同库储存、违规预混或者在同一工房内粉碎、称量。

 

十一、在用涉药机械设备未经安全性论证或者擅自更改、改变用途。

 

十二、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的存储能力与设计产能不匹配。

 

十三、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四、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伪造许可证。

 

十五、生产经营的产品种类、危险等级超许可范围或者生产使用违禁药物。

 

十六、分包转包生产线、工房、库房组织生产经营。

 

十七、一证多厂或者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经营。

 

十八、许可证过期、整顿改造、恶劣天气等停产停业期间组织生产经营。

 

十九、烟花爆竹仓库存放其它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或者生产经营违禁超标产品。

 

二十、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在零售场所使用明火。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一〔2017〕98号)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要求。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三)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

 

(四)没有及时填绘图,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五)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六)地表水系穿过矿区,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

 

(七)排水系统与设计要求不符,导致排水能力降低。

 

(八)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九)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或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

 

(十)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与设计要求不符。

 

(十一)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山,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采取防火措施。

 

(十二)在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进行探放水。

 

(十三)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不实施停产撤人。

 

(十四)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十五)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存在重要设备设施时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十六)擅自开采各种保安矿柱或其形式及参数劣于设计值。

 

(十七)未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

 

(十八)具有严重地压条件,未采取预防地压灾害措施。

 

(十九)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

 

(二十)矿井未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十一)未配齐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

 

(二十二)提升系统的防坠器、阻车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或信号闭锁措施失效;未定期试验或检测检验。

 

(二十三)一级负荷没有采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或单一电源不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需要。

 

(二十四)地面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井下使用的普通变压器采用中性接地。

 

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或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三)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

 

(四)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

 

(五)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

 

(六)未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

 

(七)高度200米及以上的边坡或排土场未进行在线监测。

 

(八)边坡存在滑移现象。

 

(九)上山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

 

(十)封闭圈深度30米及以上的凹陷露天矿山,未按照设计要求建设防洪、排洪设施。

 

(十一)雷雨天气实施爆破作业。

 

(十二)危险级排土场。

 

三、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库区和尾矿坝上存在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挖掘、爆破等活动。

 

(二)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管涌、流土变形,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

 

(三)坝外坡坡比陡于设计坡比。

 

(四)坝体超过设计坝高,或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

 

(五)尾矿堆积坝上升速率大于设计堆积上升速率。

 

(六)未按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坝体稳定性进行评估。

 

(七)浸润线埋深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

 

(八)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小于设计规定。

 

(九)排洪系统构筑物严重堵塞或坍塌,导致排水能力急剧下降。

 

(十)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

 

(十一)多种矿石性质不同的尾砂混合排放时,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排放。

 

(十二)冬季未按照设计要求采用冰下放矿作业。

 

冶金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4.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未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5.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6.氧***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7.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附属设备设施未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设备;柜顶未设置防雷装置。

 

8.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9.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

 

10.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切断装置;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在车间入口未设置总管切断阀。

 

11.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有色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1.吊运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

 

2.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吊运影响范围内。

 

3.盛装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定期进行检测。

 

4.铜水等高温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熔体容易喷溅到的区域,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5.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6.高温工作的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未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等冷却应急处置措施。

 

7.冶炼炉窑的水冷元件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未设置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阀等)。

 

8.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9.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烧嘴等燃烧装置,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以切断煤气(天然气)。

 

10.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建材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1.水泥工厂煤磨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或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2.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外包给不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方且作业前未进行风险分析。

 

3.燃气窑炉未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4.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水冷构件泄漏。

 

5.进入筒型储库、磨机、破碎机、篦冷机、各种焙烧窑等有限空间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启动、热气涌入等隔离防护措施。

 

6.玻璃窑炉、玻璃锡槽,水冷、风冷保护系统存在漏水、漏气,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机械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

 

2.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或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吊运浇注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未进行定期探伤检查。

 

3.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没有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

 

5.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

 

6.使用易燃易爆稀释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

 

7.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轻工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1.食品制造企业涉及烘制、油炸等设施设备,未采取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装置和隔热防护措施。

 

2.白酒储存、勾兑场所未规范设置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3.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水蒸气或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

 

4.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未设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5.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炉、窑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出现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

 

6.喷涂车间、调漆间未规范设置通风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纺织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1.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等未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或单独设置。

 

2.保险粉、双氧水、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等危险品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的;保险粉露天堆放,或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

 

商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在房式仓、筒仓及简易仓囤进行粮食进出仓作业时,未按照作业标准步骤或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作业。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安龙县政府组织收听收看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
  2. 安龙县五条措施加强电玩网吧经营管理
  3. 全县整脏治乱暨满意在兴仁工作大会召开
  4. 两过境高速公路将成兴仁经济发展快车道
  5. 普安县建立三支队伍抓好两个普遍
  6. 册亨冗渡林下种植药材氛围浓
  7. 康新平到兴仁指导抗旱救灾
  8. 国家环保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到兴仁督查
  9. 兴仁16月份招商引资162亿元
  10. 省地氟病防治研究所专家到兴仁县督导检查
  11. 黔西南州财政局高度重视议提案答复办理工作
  12. 兴仁一年投入1800万元改善办学条件
  13. 安龙笃山镇培育腊肉加工厂提升品牌效应助推生猪养殖业发展
  14. 兴义万峰林景区将在10月底前完成8000亩观光油菜种植
  15. 2015年中国旅游日万峰林徒步品特色美食活动成功举办
  16. 兴仁县三结合助推妇女小额贷款工作
  17. 兴仁筹资345万元启动1820口沼气建设
  18. 望谟县编委办领导带领驻村第一书记春节前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群众
  19. 兴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体制改革
  20. 兴仁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1. 兴仁首家煤化工公司揭牌
  22. 州县交警队支援城南街道办抗旱救灾
  23. 兴仁规划部署年产12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工作
  24. 兴仁卫生暨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基本公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启动会召开
  25. 兴仁200余名大学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6. 兴仁气象局举行建党88周年庆祝活动
  27. 册亨采取强硬措施整治机关工作七个问题
  28. 公安部消防局授予册亨消防大队抗洪抢险先进集体称号
  29. 兴仁20余家煤矿建防雷设施
  30. 兴仁县四大领导看望慰问财税金融部门
  31. 白碗窑年产150万羽肉鸡基地项目开工建设
  32. 普安县合力攻坚做大长毛兔产业
  33. 晴隆县多措并举加强校园周边市场监管
  34. 晴隆县开展十一长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
  35. 兴义市革里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通过州级审查
  36. 我县4名两***贫困母亲获救助
  37. 八月八舞台背景搭建竣工
  38. 晴隆县委副书记县长查世海一行到莲城镇开展春节节前走访慰问活动
  39. 兴仁统战工作会议召开
  40. 兴仁90万吨年焦化项目即将投建
  41. 兴仁2009多彩贵州舞蹈大赛正式启动
  42. 兴仁县委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四项监督制度
  43. 移动综合楼建设助推安龙通信发展
  44. 兴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召开
  45. 州农业局专家到富益茶场作技术指导
  46. 兴仁强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47. 兴仁生态文明8226水资源保护有奖征文活动圆满落幕
  48. 贵州兴仁县苗家志愿消防队成立暨119主题宣传活动隆重召开
  49. 兴仁县举行禁毒知识宣传活动
  50. 安龙前三季度政府采购节支1600多万元
  51. 黔西南州消防支队召开2014年第五次执法例会
  52. 州工信委干部夜校每周一讲第七期开讲
  53. 册亨县部分乡镇开展水上救援演练
  54. 兴义市城乡规划局作风建设呈现新常态
  55. 州质监局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直面问题不回避检讨总结促发展
  56. 兴义市搭建农特产品线上平台推动电商跨越发展
  57. 安龙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
  58. 望谟首个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
  59. 兴仁春耕生产检查会召开
  60. 兴仁县四条措施抓实乡镇街道命名工作
  61. 望谟县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62. 安龙县金荷名都举行项目推进会
  63. 兴仁全力保障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安全饮水
  64. 兴仁62名贫困大学生获得助学金
  65. 国家发改委稽查组到兴仁检查新增中央投资项目
  66. 煤矿发生事故安龙消防官兵紧急救援
  67. 顶效开发区四条措施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68. 三人被困大山中兴义消防深夜营救
  69. 汽车订购引纠纷消协介入调成果
  70. 坚持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71. 2015年万峰林美丽乡村好歌旅游节暨晴隆县第四届苗族绣花节亮相晴隆县碧痕镇新坪村
  72. 兴义市民营企业助力脱贫攻坚暨民企帮村结对帮扶行动正式启动
  73. 兴仁三个下移强基固本
  74. 普安县团县委开展留守儿童志愿者志愿服务月活动
  75. 兴仁矿山地质安全工作会议召开
  76. 讲理论重实际普安县着力为农民办好八件实事
  77. 兴仁县人大召开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
  78. 望谟县专题研究部署抗旱防火工作
  79. 兴仁发放防氟炉具4700台
  80. 兴仁今年输送兵员质量创历史最好
  81. 黔西南州单位100余名消防心脏操作人员集中培训
  82. 安龙召开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会议
  83. 兴义消防圆满完成春节期间安全保卫任务
  84. 多措并举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85. 黔西南州民族事务局狠抓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86. 我县四轮齐驱助推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区建设
  87. 册亨县贸科局举行干部夜校每周一讲第四讲
  88. 宁波牵线搭桥助推兴仁县招商工作
  89. 安龙县四大家领导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干部
  90. 共青团兴仁县委开展捐赠筹资推进危改工作
  91. 兴仁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高
  92. 培育特色产业延伸农业产业链
  93. 省发改委到兴仁县检查2009年度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94. 兴仁城关二小开展少儿韵律体操比赛庆六8226一
  95. 兴仁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初战告捷
  96. 冒名企图蒙混过关细心民警识破假象
  97. 望谟县石屯镇四下功夫狠抓安全生产工作
  98. 兴仁召开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
  99. 未来一周兴仁将持续降温并有小雨
  100. 册亨县地税局网上申报率超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