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兆春坐落阜昌办事处北门社区玉园小区D4号楼东5单元5层东侧的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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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3日发表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予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送达机构 :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7610023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m2) | 用途 | 公告事项 | 备注 |
2020960 | 金兆春、于金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房字第3371号 | 阜昌办事处北门社区玉园小区D4号楼东5单元5层东侧 | 宗地:28466.53房屋:75.09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转移登记 | 继承人:金兆春、于金华 被继承人:金广伍(已故)刘玉梅(已故) |
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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