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沟乡严肃抗洪救灾工作纪律
8月11日,岭沟乡党委、政府召开由乡、村干部及乡直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乡抗洪救灾工作纪律会议,认真学习县纪委下发的《关于严肃纪律确保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肃抗洪救灾工作纪律。
一、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各村各单位要坚决服从乡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命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和拖延,确保政令畅通。党员干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务必恪尽职守,尽心尽责。
二、严守工作纪律,确保安全度汛。进一步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领导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严格落实汛情信息上报及处置制度,严禁瞒报、缓报、谎报、漏报。严格财经工作纪律,认真抓好抗洪救灾资金的使用和物资储备。
三、严格问责追究,确保执纪到位。要严格落实问责追究制度,对在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中擅离职守、失职渎避、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以及重大险情及苗头性事件瞒报、漏报,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