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千山区各级河长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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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2日发表
根据《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集中复核完善河长湖长信息的通知》要求,5月13日,区河长办工作科完成了区、镇(街道)、村三级河长信息复核,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河长办工作科申请复核。
联系电话:2325611
附:千山区各级河长统计表 (表格链接):千山区各级河长统计表2021
千山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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