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大棚房清理整治整改情况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尤其是兴东副市长关于“大棚房”清理工作部署要求,11月7日,分管区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治整改方案。11月8日,市国土资源局针对我区6处违规“大棚房”,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7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农用耕地。11月16日,政府副区长曹春雷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那春艳带领相关部门,到我区6处违规“大棚房”现场指导拆除工作,并要求11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恢复农用耕地。11月28日,政府副区长曹春雷和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领导再次到我区6处违规“大棚房”现场指导拆除工作,并以立山区“大棚房”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名义下达了公告,要求即限6处违规“大棚房”12月2日17时前严格按照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整改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如未整改到位,将联合区国土立山分局、区执法中心、区公安局立山分局、区农牧水利局、滨河街道等相关部门强行拆除违法设施,并恢复农用耕地原始面貌。
12月2日立山区委书记高雪松带领相关部门领导到6处违规“大棚房”现场指导拆除工作,并要求严格按照市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整改到位。
目前,立山区6处违规“大棚房”,均已停止经营,自行拆除了门脸、简易棚、活动板房等相关设施,并将相关经营设施搬迁。6处违规“大棚房”已整改完,并恢复农用耕地原始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