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组织工作,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了以张宏光主任任组长,郑延国主任任副组长,以杨晓辉、闫丽、肖亚丽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鞍山市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鞍山市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鞍山市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鞍山市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鞍山市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鞍山市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鞍山市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鞍山市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投诉举报制度》、《鞍山市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鞍山市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鞍山市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制度》。
(三)编制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情况
2012年,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根据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及实施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主要修改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公开形式和受理机构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的规划计划内容。
(四)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在大厅和综合办公室内设立了政府信息查询场所,实行专人负责,配置电脑1台、电子触摸屏1台。设置查询文件48份。
(五)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等方面情况
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在服务大厅的重要位置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公示,扩大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氛围,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信息查阅申请。同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培训会,对参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其中,政府文件48条、动态信息8条,其他0条,主要涉及开展市场准入联合服务网上申报业务、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政府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政府政策法规性通知等几方面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68条,其中,当面受理0条,信函受理0条,电话受理2068条,网络受理0条,主要涉及二代身份证办理、自然人缴纳养老保险、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托管企业采暖费发放、拆迁补偿政府咨询等几方面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行政复议0件;产生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和方式还需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二是宣传工作需要加强。三是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落实。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形式。
七、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2013年,服务中心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注重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法律、政策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渠道。二是以窗口建设为抓手,培育和挖掘政务公开工作的先进典型,对做得好的窗口进行表扬,对做得不好的窗口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在确保中心和各窗口单位政务公开率达100%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和考核、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机制,促使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四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以完善投诉信箱、监督投诉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基础上, 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监督投诉受理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进一步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