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教育局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实现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事故为零的工作目标
市教育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学校安全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全市325所学校12万名校师生安全。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与各学校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将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强化调度工作。坚持学校安全工作月例会制度,传达落实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关于食品安全、防震、防火等文件39份。三是强化安全演练。形成完备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1—11月份有针对性地组织学校应急演练6次。其中,5月份,协同市地震观测站深入我市7所高中,37所初中及29所中心校,对学校疏散演练进行全程指导。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排查。狠抓隐患检查。春节期间,教育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南台高中、孤山中学等41所学校进行检查;9月初,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学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狠抓专项整治。协同公安、交通等部门,严厉查处违法车辆运载学生行为;协同气象局对全市学校防雷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协同食药监局对学生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排查。狠抓重要时间节点。在高考、中考等大型考试及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前,组织全市学校安全检查,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五是强化安全教育。将学校组织教职工安全学习工作纳入学校年终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围绕学生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13个方面开展教育活动16次;指导学校上好安全课,做到教材、师资、课时、教研、考核“五落实”。指导学校利用家长会、家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增强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就交通、防溺水等内容下发“致家长一封信”4封。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教育系统连续8年实现安全责任事故为零的工作目标。教育局连年荣获“鞍山市中小学生‘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系列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海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