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统计局认真做好海城市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公报发布准备工作
为了摸清我国农业农村底数,从1996年底开始国家统计局便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进行了第一次农业普查,继而每隔10年进行一次,2016年12月31日始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
截止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了数据的整理、编辑、发布阶段,为此海城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现正与农经局、水务局、林业局等成员单位就普查所涉及的主要指标进行核对,并将根据其反馈的意见予以完善,以保证本次普查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海城农村十年间“三农”实际情况,为制定海城市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可靠的依据。最后,我们将报请市政府批准,及时向社会发布海城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让全市人民知晓海城市农村10年间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