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度供暖季环保脱硫脱硝材料氧化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2019-2020年度供暖季环保脱硫脱硝材料--氧化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Z190923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采购最高限价(万元) |
01 | 梨花峪热源厂 | 324.9928 |
02 | 解放东路一期及丰盛热源厂 | 205.8634 |
03 | 解放路一期、庆丰及洪台沟热源厂 | 208.2438 |
1.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3个合同包,投标人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 每个包报价均不能高于或等于各合同包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 报价包括: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各合同包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
(2)生产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投标保证金,包号01投标保证金***000元、包号02投标保证金41000元、包号03投标保证金41600元。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从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日(每日8:30-11:00、13:30-16:30北京时间),到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购买各合同包的招标文件,现场购买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购买招标文件前请详细了解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同报名
七、采购公告发布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9日10: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及要求:
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应当保密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事项。
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提出的质疑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共同接收。
3. 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提起投诉。质疑、投诉应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进行,未经过质疑的投诉事项,项目主管部门将不予受理。
十、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旧堡路五十三号
联系人:黄金秋
联系电话:0412-230522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项目联系人:张秀茹、陈金龙
联系电话: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28
项目主管部门名称: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旧堡路五十三号
联系人:崔笑乾
联系电话:0412-2311933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