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部分民事案临时分派别区
10月29日,记者从铁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11月1日起,铁东区人民法院管辖的部分区域的民事案件临时调整由立山区人民法院、千山区人民法院管辖。
据了解,因审判工作需要,经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第25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11月1日起,将现铁东区人民法院管辖的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汪峪街道办事处、红岭街道办事处、齐大山镇、千山镇区域内发生的民事案件临时调整由立山区人民法院管辖。铁东区人民法院管辖的铁东区旧堡街道办事处、大孤山街道办事处、千山风景管理区区域内发生的民事案件临时调整由千山区人民法院管辖。
铁东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管辖区域调整后,调整区域内的居民因民事案件需要到法院立案的,必须持相关证件到调整后的管辖法院进行,随后的审判、执行工作也由调整后的法院处理。
据了解,受立案登记制以及辖区的明显变化影响,铁东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猛增,2015年为10391件,2016年为12098件,2017年为13885件,截至2018年10月底,铁东法院已经受理了103***件。铁东法院的案件受理数量远高于其他三城区,甚至是其他城区法院的几倍。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导致铁东法院案多人少的情况明显加重,平均每个法官需要受理200到300件,这直接导致了案件积压、审理时间长等情况。
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此次铁东区人民法院管辖的部分区域的民事案件调整,将极大缩减案件审理时间,审结速度将明显加快,也极大减轻铁东法院工作人员的审理压力,更好地服务于市民,使得市民能够及时得到公平、合理的判决。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法院管辖的部分区域调整只涉及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依然由铁东法院负责。而且此次调整为临时调整,待积累案件数量达到合理水平后,临时调整会取消,但具体时间会另行公告通知。法院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千山区人民法院位于千山区旧堡路41号,立山区人民法院位于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2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