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措施推进全市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辽安监政法[2012]45号)及我市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要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今年5月份对申报2015年度的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拟推荐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进行了验收。2015年列入全市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试点的企业共有14户。通过对开展创建的14户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有7户企业达到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标准,其余7户没有达到验收标准。对通过验收的 7户企业,颁发2015年度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牌匾,对未达到标准的7 户企业继续作为2016年度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试点单位。同时,通过现场检查维达纸业(辽宁)有限公司、鞍山市自来水公司2户企业,并经安监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推荐维达纸业(辽宁)有限公司、鞍山市自来水公司2户企业创建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5 03:40:1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