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26号)和《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鞍委办发〔2016〕11号),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 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此次检查的涉及全市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机构。内容包括: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执法行为制度执行情况;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推行便民利企措施,提高服务效能制度执行情况。
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查摆问题,强化落实措施,强化指导督查。如全面实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开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检查计划情况、确定了时间表和责任单位。如建立收费清单管理制度要在6月底前完成,规范行政裁量权在8月底前完成等。
检查分五个阶段。其中第三个阶段10月上旬到10月下旬,市政府法制办将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检查。检查活动结束后,检查组将对检查结果排出名次,在全市通报,同时将检查结果纳入法治政府考核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