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主要领导包保案件全力清除垃圾堆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1175号案件反映的是“立山区灵山街道办事处南侧80米处,沈大线铁路东侧农田于2013年被人侵占作为垃圾场,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鞍钢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鞍山市啤酒厂排放的发酵池废渣等,臭味熏天,污染地下水,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接到案件后,立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按照“重点案件主要领导亲自包保”的原则,区委书记、区长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办公。现场虽未发现鞍钢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和鞍山市啤酒厂发酵池废渣,不存在污染地下水问题,但作为灵山工业园区项目储备用地,由于疏于管理,该地块从2015年开始逐渐形成垃圾堆放场,面积约2万平方米,垃圾堆存量为4300立方米,主要是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早在2017年4月20日,立山区政府在自检自查中已发现此问题,并于25日开始,责成立山区住建局对垃圾场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清除垃圾1200立方米,计划6月10日前全部清理完毕。
鞍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