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3年度最佳单位十佳机关突出贡献机关的决定
(2014年4月23日)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实施目标管理绩效考评,积极开展“争创最佳单位、十佳机关,争当百名优秀干部”活动,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市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拼搏进取、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先进机关。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海城市等3个单位为2013年度“最佳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市公安局等2个单位为2009—2013年度“十佳机关五连冠”荣誉称号;授予市人口计生委为2011—2013年度“十佳机关三连冠”荣誉称号;授予市编委办等10个单位为2013年度“十佳机关”荣誉称号;授予市委统战部等13个单位为2013年度“突出贡献机关”荣誉称号。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至关重要的一年。市委、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追求卓越,拼搏进取,再创佳绩。同时,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干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最佳单位、十佳机关和突出贡献机关为榜样,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为开创“五个鞍山”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