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西区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铁西区一般公共预算公开目录
二、铁西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类预算表
三、铁西区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四、铁西区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本级支出预算表
五、铁西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预算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六、铁西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预算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铁西区对下转移性支出明
八、铁西区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九、铁西区2020年预算绩效项目表
十、铁西区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
第四部分鞍山市铁西区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一章 公开原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第三条 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方便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按规定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中的答复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预算信息(***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预算单位构成等。
(二)部门预算表。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类预算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本级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预算表(按政府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预算表(按部门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铁西区对下转移性支出明细表、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预算绩效项目表、“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等。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主要包括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等。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涉及本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六条 部门决算信息(***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等。
(二)部门决算表。主要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等。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等相关信息。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涉及本部门决算公开表中的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第四章 公开方式
第七条 预决算信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第五章 公开程序
第八条 根据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本部门公开预决算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铁西区预算单位构成
2020年预算公开部门汇总
序号 单位
1 鞍山市铁西区教育局
2 鞍山市铁西区投资创业服务中心
3 鞍山市铁西区科学技术协会
4 鞍山市铁西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5 鞍山市铁西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6 鞍山市铁西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7 鞍山市铁西区民政与司法事务服务中心
8 鞍山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9 鞍山市铁西区环境保护局
10 鞍山市铁西区司法局
11 中共鞍山市铁西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12 中共鞍山市铁西区委组织部
13 鞍山市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
14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15 鞍山市铁西区审计局
16 鞍山市铁西区统计局
17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鞍山市铁西区委员会
18 ***鞍山市铁西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19 鞍山市铁西区残疾人联合会
20 鞍山市铁西区党建工作服务中心
21 鞍山市铁西区商务局
22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3 鞍山市铁西区党员教育和群众诉求服务中心
24 ***鞍山市铁西区委员会宣传部
25 鞍山市铁西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26 鞍山市铁西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7 ***鞍山市铁西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8 鞍山市铁西区医疗保障局
29 鞍山市铁西区应急管理局
30 鞍山市铁西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31 鞍山市铁西区永发街道办事处
32 中共鞍山市铁西区委督查室
33 鞍山市铁西区卫生健康局
34 鞍山市铁西区党群事务服务中心
35 鞍山市铁西区农牧和水利局
36 鞍山市铁西区妇女联合会
37 中共铁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38 鞍山市铁西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
39 鞍山市铁西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40 鞍山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鞍山市铁西区委员会
42 鞍山市铁西区总工会
43 鞍山市铁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44 鞍山市铁西区共和街道办事处
45 鞍山市铁西区南华街道办事处
46 鞍山市铁西区繁荣街道办事处
47 ***鞍山市铁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
48 鞍山市铁西区新陶街道办事处
49 鞍山市铁西区科学技术局
50 鞍山市铁西区八家子街道办事处
51 中共鞍山市铁西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2 鞍山市铁西区大陆街道办事处
53 鞍山市铁西区永乐街道办事处
54 鞍山市铁西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55 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街道办事处
56 鞍山市铁西区北陶街道办事处
57 ***鞍山市铁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58 鞍山市铁西区民政局
59 鞍山市铁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60 鞍山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1 鞍山铁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62 鞍山市铁西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63 鞍山市铁西区工商业联合会
*** 中共鞍山市铁西区委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65 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
66 鞍山市铁西区启明街道办事处
第三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0年鞍山市铁西区部门预算公开表(见***)
第四部分 鞍山市铁西区预算情况说明
1、铁西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总体情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700万元,支出82000万元。
(1)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700万元。与上年预计完成数相比,增加607万元,增长1%。其中:税收收入46300万元,增长3%。非税收入3400万元,下降17%。
(2)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000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000万元,增长1%。
2、铁西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主要税种情况
(1)增值税21950万元,增加199万元,增长1%。
(2)企业所得税5200万元,增加512万元,增长11%。
(3)个人所得税1550万元,增加108万元,增长7%。
(4)城市维护建设税3400万元,增加7万元,与上年持平。
(5)房产税3500万元,增加77万元,增长2%。
(6)印花税810万元,增加40万元,增长5%。
(7)城镇土地使用税5000万元,增加45万元,增长1%。
(8)土地增值税1630万元,增加446万元,增长38%。
(9)契税3260万元,减少112万元,下降3%。
(10)非税3400万元,减少721万元,下降17%。
3、铁西区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主要支出情况:2020年,按照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优先保障“三保”等必要支出。其中主要支出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10324万元,增加279万元,增长1%。
(2)国防支出4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共安全支出1420万元,增加***9万元,增长84%。变化原因:司法局2020年预算安排新招录公务员经费182万元,民政与司法中心事业编制人员涉及的经费调整到此科目列支,增加387万元。
(4)教育支出17315万元,增加1620万元,增长10%。变化原因:教育局中高考、学业水平测试及教师培训项目增加共223万元、中小学人员工资调标及中小学增加非税安排的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108万元,增加18万元,增长20%。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4万元,减少177万元,下降36%。变化原因:2020年取消市民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支出160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22166万元,减少518万元,下降2%。变化原因: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1879万元(按照政策规定无需在年初计提)、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2817万元(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下降到16%,加大了财政对缺口的补贴)。
(8)卫生健康支出3253万元,增加40万元,增长1%。
(9)节能环保支出131万元,减少56万元,下降30%。变化原因:环保专项资金安排资金减少50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4984万元,减少5982万元,下降55%。变化原因:环卫处等城维单位的临时工工资及项目支出由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改由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共3933万元、调减房产处工资预留2200万元。
(11)农林水支出735万元,增加516万元,增长1173%。变化原因:安排美丽乡村建设资金500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2939万元,减少2000万元,下降40%。变化原因:2020年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4370万元由政府性基金安排。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8万元,减少21万元,下降6%。
(14)债务付息支出2730万元,增加150万元,增长6%。
第五部分 铁西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
2020年,铁西区包括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181.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4万元,公务接待费31.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万元。同口径比2019年减少***.4万元,下降2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41万元,下降36 %;公务接待费增加5.1 万元,增长19 %(2020年部分单位按照2%比例计提);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8.5万元,下降27 %。主要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压减公务用车费用。“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鞍山市铁西区2020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