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振兴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鞍山的关键时期,2008年我国将首次举办夏季奥运会,也是体育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鞍山体育事业得到迅速发展,体育基础设施逐渐完善,体育人口基数比例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体质进一步增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主体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群众体育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十五期间,全市共有全国体育先进社区6个、省级先进社区10个、 先进体育家庭2000个。组织开展公益性群众健身活动300多次,组织各单项体育协会开展各种形式的健身活动50多次。全市学生体育达标率为98.67%,优秀率为28.51%。全市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体育人口为49.5%。全市共有社区体育指导站258个,社区体育指导员1560人。一级单项体育协会17个,二级单项体育协会28个。
(二)竞技体育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十五期间,鞍山的竞技体育工作成效显著。在2001年的第九届全运会、2002年辽宁省第九届运动会、2004年雅典奥运会及世界杯和世锦赛等大型体育竞赛中,鞍山籍运动员取得了优异成绩。鞍山籍运动员郭跃、罗楠、宋妮娜、宋晓云等4人入选奥运阵容,共夺得奥运会金牌一枚、铜牌一枚,世锦赛、世界杯金牌2枚,铜牌1枚;在全国第九届运动会上,鞍山籍运动员共夺得奖牌10枚(2金、4银、4铜);在全国第十届运动会上,鞍山籍运动员共夺得奖牌15枚(2金、3银、10铜);在辽宁省第九届运动会上,鞍山代表团共夺得金牌114枚,位列全省第三位。鞍山市向上级体育部门和各大专院校、专业体育运动队,输送各类体育人才14项117人。
(三)大型体育赛事丰富多彩
十五期间,鞍山市承办了国际女子排球赛、全国游泳冠军赛、中国足球超级联赛、足协杯等国家级体育赛事30场。特别是2002年辽宁省第九届运动会分两个阶段在鞍山市举行,共设7个组别,49个大项,785个小项,共有来自全省14个市的1.6万多名运动员参赛,参赛人数和规模,超过历届辽宁省运动会。
(四)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进展
十五期间,体育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建成了一批大中型体育场馆。市体育馆、市游泳馆、市射击训练馆、市重竞技训练馆交付使用和市体育场的改造,体育设施跻身于省内一流水平。以科技大学、鞍山市一中、鞍钢高中、钢都小学为代表的一批学校体育设施,得到了充分的发展。鞍钢文体中心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全市有体育场馆2397个,建筑面积为2,782,491平米,占地面积为7,742,122平米(全国场地普查数字)。现有的体育设施基本可以满足国内赛事的需求。新建群众健身小区120个,购置健身器材价值560万元。
(五)体育产业初具规模
全市体育经营项目23项,经营场所274家,体育用品专卖店70余家,从业人员3000多人,初步形成了以体育场为核心的产业经济带。共完成体育***销售额3.2063亿元,提取***公益金2378万元。全市体育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0.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鞍山市的体育事业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从群众体育方面来看,场地、器材的配置与利用等发展不平衡,岫岩县、台安县的大部分农村乡镇的体育设施还比较落后,学校体育工作中的青少年体育启蒙教育相对滞后,对全民健身还缺少科学的指导。二是从竞技体育方面来看,现代奥运会冬季、夏季所进行比赛的项目共33大项452小项,而鞍山所进行训练比赛的项目只有17项219小项。国家体育总局实施的119工程的三大项目中,我市除田径外,游泳处于劣势,水上运动项目空白。市、县两级训练基础设施薄弱,乒乓球、羽毛球等体育强势项目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市田径学校和市二体校的无校舍、无办公及训练场地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三是从体育产业发展情况看,进展速度缓慢,对鞍山市的经济贡献率相对较低,没有形成运行良好、效益显著的体育产业经济。四是从体育事业投入和体育场馆使用情况看,场馆建设投入不足,体育经费相对较少;体育场馆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高;体育法规、政策落实的不够。
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无论是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总体上与长三角、珠三角发达地区差距加大,与沈阳、大连差距没有明显改变。2008年北京将举办29届夏季奥运会,这将是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随着鞍山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体育文化的需求不断增加,体育事业和体育工作必须与之相适应。鞍山市的体育事业必须抓住机遇、顺势而为、扎实工作、快速发展。
三、十一五期间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全市人民体质,提高市民健康素质为目标,坚持依法治体、科教兴体、深化改革、创新求实,加快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高体育人口比例;加快体育人才培养,提升竞技体育运动水平;加快体育产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贡献比率,充分发挥体育事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鞍山老工业基地振兴,构建和谐鞍山,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
2、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推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
3、坚持从我市市情出发,促进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强化体育制度创新,努力推进体育制度改革和运行机制转变,增强体育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5、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体育工作法制建设,依靠科技力量,保障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群众体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进一步巩固群众体育全国领先地位。体育人口达到50%以上;全市学生体育达标率为99%,优秀率30%;国民体质的主要指标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竞技体育总体实力进一步增强,确保省内运动成绩前三名。在2010年辽宁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上,完成此目标;在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上,运动成绩超过上届;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我市有810名运动员入选奥运阵容,获得奖牌,冲击金牌。
体育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体育产业经济总量翻一番。体育***销售额年递增10%以上,到2008年,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提高鞍山市的体育竞赛表演、体育技术咨询服务、体育旅游、体育广告等体育产业的经济总量。
体育设施明显改善,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县(市)、区的体育设施达到国家体育局规定的有一个标准田径场、一个标准游泳池、一个灯光篮球场、一个训练房的四个一要求。建成市民体育健身中心、水上运动训练中心、鞍山奥林匹克大型体育场。完成市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的续建工程。
四、十一五期间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为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体育事业和体育工作在构建和谐鞍山中的作用,确定六项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进一步提高市民健康素质
1、坚持体育服务多元化,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按照亲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努力构建包括健身组织、健身设施、健身指导、宣传教育、竞赛活动、体质测定为内容的六大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社区和乡镇以上的群众体育组织,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达到800010000人。形成社会化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抓住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机遇,坚持群众体育与奥运同行。组织指导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二是管理好健身广场、健身公园、健身路径、健身中心等群众健身场所,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体育活动。三是完善市、县两级国民体制监测系统,定期公布国民体质状况,指导群众科学健身。形成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兴建810个市民健康体质测试站,每年监测30005000人。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体育健康咨询、监测、服务机构。
2、突出群众体育重点,探索基层体育发展模式。一是以学校体育为重点,抓好青少年体育。积极开办以田径和三大球为重点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注重质量、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辐射作用。加快各级各类传统项目学校建设,形成项目特点,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认真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确保每位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二是以社区体育为重点,抓好城市体育。在坚持业余、小型、多样的原则上,以人人参加体育锻炼,每天运动半小时为主题,广泛开展社区体育活动,努力实现体育器材、体育指导员、体育活动、体育组织四进 社区。开展创建体育示范社区活动,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使90%的社区都达到社区体育标准。三是以乡镇为重点,抓好农村体育。形成以乡镇为龙头、农民体协为纽带、村屯体育活动为基础的农村体育活动网络。建立农村乡镇体育活动指导站,做到村屯体育有组织、有场地、有器材、有活动。四是以企事业单位为重点,抓好职工体育。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作用,在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基础上,开展体育活动,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
3、适合不同人群需求,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一是继续做强做大鞍山市传统的群众体育大型活动,举办迎新春、庆元旦群众长跑,千山登山大会,贺重阳老年体育节,全民健身周体育展示大会,做到每个季度安排一项大型体育活动。二是积极普及与世界非奥项目和世界体育大会项目,集中推介越野、徒步、定向、爬山以及轮滑、航模、***等项目,与世界的极限运动和户外运动接轨。三是重点开展太极拳、木兰扇、四种健身气功功法等传统体育项目。四是适应东北地区气候特点,引导和鼓励开展冬季冰雪运动,整理发掘一批以满族、朝鲜族为代表的民族体育项目和特色体育项目。
4、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健身条件和环境。一是重点完善适合鞍山市民健身特点的健身场所。加大对永乐公园、孟泰公园全民健身设施的投入,使之成为继二一九公园后,两处新的群众健身休闲娱乐中心。在东山风景区逐步建成一条10公里左右的体育健身绿色长廊,完善里程标志、休憩饮水、健身器材等方面的服务设施。二是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农村体育设施的投入,实现农村乡镇都达到有一个篮球场和一个不少于40平方米的体育健身活动室的要求。三是城市社区都达到有健身广场(路径、角),有8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室及配置相应健身器材的要求,加强体育设施、健身场地、器材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高效、安全的利用。四是努力营造全民健身软环境,加强群众体育工作内在规律的研究,并在媒体加强宣传,树立典型,示范引导,以丰富群众体育的内涵,增强群众的健身意识。
(二)全面实施奥运争光计划,进一步提升竞技运动水平
1、优化训练布局,确定重点项目。从市情出发,优化结构,突出重点。继续抓好长距离、力量型、耐力型、大级别运动项目,巩固和提高我市传统优势项目,优先发展排球、乒乓球、田径、射击、击剑、羽毛球等六个优势项目,重点提高足球、篮球、游泳等三个项目的竞技运动技术水平。对业余训练的运动项目进行结构性调整,形成符合市情、布局合理、科学规范、富有效益、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鞍山的体育场馆优势和体育人才优势,发展新的体育项目,利用鞍山地区河道整治、大型水库形成的水面,开展水上项目,形成具有鞍山特色的项目结构。
2、办好市、县两级体校,加速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一是抓好市体育运动学校国家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乒乓球重点学校、市军体校射击射箭、市田径学校田径等各体校重点项目建设,采取经济、竞赛、行政等办法,调动输送体育人才的积极性,拓宽体育后备人才的输送渠道,向省以上专业队输送高水平的体育后备人才。二是把兴建全国乒乓球城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结合起来,重点开展乒乓球项目,形成鞍山特色,塑造体育品牌。三是充分利用鞍山市现有的体育资源,进行整合,创建鞍山市高等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规划体育学科,实现其人才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四是加强县级业余体育训练管理。发挥农村中、小学的作用,把业余体育训练同学校体育活动及我市重点优势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灵活多样,不拘一格。没有业余体育训练队伍的县、区体校,都要恢复业余体育训练队伍。
3、开展各级、各类比赛,促进竞训工作。以辽宁省综合体育运动会为定位,积极参加国家、省所规定的各种、各项体育竞赛。科学设置、合理调整省运会的参赛项目和参赛年龄,使我市优秀运动员参赛年龄与
2010年省十一届运动会的要求相衔接。活跃城乡文化体育生活,恢复鞍山市职工、中学生篮球、足球、排球的联赛,在2007年举办鞍山市第十届运动会。全市每年至少承办一次国家级以上的专项体育赛事,继续办好中超联赛辽宁队鞍山主场。县(市)、区四年举办一届运动会并办好其他赛事。各大中型企事业要定期举行职工运动会。积极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承办体育比赛,加强对商业性体育赛事的管理。
4、坚持科技兴体,加强教练员、运动员队伍建设。以备战省运会为重点,开展体育科研项目的协作攻关,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的教练员,不断提高我市竞技体育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大运动量的科学训练原则,加强对运动员、教练员的教育和培养,提高运动队伍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专业素质。建立健全竞争、激励和制约机制,加强体育法律法规的教育,加大反兴奋剂的力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教练员和运动员的积极性。
(三)精心培育体育市场、大力发展体育产业
1、大力兴办体育服务经营实体。研究制定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合理规划、精心布局我市的体育服务。鼓励国际体育组织、体育产业集团来我市投资,兴办体育产业。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兴办面向大众的体育服务经营实体。鼓励社会各界对体育事业、公益性体育机构和公共体育设施的赞助和支持,保障和维护其正当权益。利用鞍山钢铁装备制造业的优势,积极引进体育名牌产品和项目,建立健身器材、体育器械等体育设备的制造基地。扩大金朵牌体育飞蝶生产规模,在占领全国市场的基础上,扩大国际市场占有份额,争取成为2008年奥运会射击比赛的指定产品。
2、大力扩张体育***的销售规模。进一步繁荣体育***销售市场,增设海、台、岫体育***的销售点,逐步扩大体育***的销售面,认真做好体育***的销售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体彩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到2008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
3、大力培育和繁荣体育市场。进一步依法规范体育市场行为,加强对体育市场的监督和管理,逐步形成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加强体育宣传,积极引导大众体育消费。重点培育以体育康乐、竞赛表演、体育旅游、体育中介、体育用品、体育人才和体育信息服务为主的体育市场,创办具有市场前景的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及冰雪项目等体育俱乐部,不断满足市民的体育文化需求。盘活体育存量资产,促进国有体育资产保值增值。
4、大力开发体育领域内的无形资产。加强体育无形资产的管理,引导体育名人到鞍山来兴办实体,发挥体育名人效应。按照国际惯例,合理开发体育的媒体资源。
(四)深化体育事业改革,创新体育管理体制机制
1、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管理职能。借鉴国内、外成功的体育管理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的体育管理体制。转变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体育方针,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体育行业政策,加强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上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市体育局设立体育法规和产业处,建立社会体育活动指导中心。县(市)单设体育局。城区文体局负责体育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
2、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增强体育部门效能。深化体育事业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聘用、聘任制,进一步增强自身活力,提高服务质量。经营性体育产业单位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逐步实现单项体育协会实体化,加强行业自律,政府和体育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各协会进行管理,行使建议权、指导权、监督权和审计权。
3、充分发挥体育资源作用,调整体育训练体制。有效利用市体育中心、市体育场的体育场馆资源优势和市田径学校、市二体校体育人才和管理的优势。鉴于现有两家市体育场馆和两家市体校的实际情况,以及体育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实现体育人才培训和体育场馆资源有效配置,在调整现有体育学校体育训练项目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科学论证,对市田径学校与市体育场、市二体校与市体育中心,进行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实现优势互补,从而进一步提高体育场、馆、校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五)加快体育设施建设,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1、制定和严格执行规划,保证体育设施用地。认真贯彻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制定城市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及相应建设标准,并将有关规划列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做到统一安排、合理布局、逐步建设。各新建小区必须保证充分的体育用地,新建公共体育设施,政府可用划拨方式提供用地。新建居民小区、经济开发区和学校,应当配套建设符合国家和省城建规划部门有关规定的体育设施。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择地新建偿还。需临时占用体育用地和设施的,必须经当地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及时归还。
2、加强体育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公共体育设施作用。公共体育设施要向社会开放,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馆,也要最大限度地向公众开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体育健身场所。
3、集中财力物力,新增公共体育设施项目。一是利用深沟寺体育场馆预留用地,以弘扬奥林匹克精神、纪念2008年北京奥运为主题,建设一座现代国际标准的4万座奥林匹克综合体育场。二是建设具有奥运人文精神、体育文化色彩的东山休闲体育绿色长廊。三是改造永乐公园、孟泰公园的市民健身环境,加大投入,形成两个新的城区市民健身中心;在高新区预留地建成市民健身中心(广场公园)。四是为满足市体育馆大型赛事配套和各市体校日常体育训练的需要,完成市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的续建工程。五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高尔夫、滑冰、滑雪、水上等休闲体育娱乐项目和设施。
(六)建立保障体系,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1、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的意见》(辽委发〔2004〕9号)文件精神。制定鞍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上述两个文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我市体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
2、把体育事业发展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财政预算和任期考核目标。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制定《鞍山市全民体育健身条例》、《鞍山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逐步建立符合我市特点的体育法规体系。
3、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每年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
4、充分发挥体彩公益金的使用效益。按照国家规定的全民健身、奥运争光项目使用体育***收入提取的公益金。加强体育***公益金使用的监管,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集中财力办大事,发挥体育***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