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圆满完成2017年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2018年辽宁省基层财政干部和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规划的通知》(辽财基〔2016〕478号)要求和抚顺市财政2017年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计划的安排,抚顺市财政局财源办于9月4日——9月13日分两期举办了2017年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全市村干部、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等共计843人参加了培训,其中抚顺县234人,新宾县609人。
本次培训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参与人数多,培训规模大。今年的农村财会人员培训规模为抚顺市历年培训之最。虽然只有2个县的农村财会人员参加了培训,但培训人数仍达到了创纪录的843人,并且培训范围涵盖了村级组织内部所有与财务相关的成员。
二、培训方式新颖,费用大大降低。今年在抚顺县和新宾县的2期培训,全部采用了视频会议的形式,不需要分期进行,一次性完成培训。即授课教师在县财政局视频会议室讲课,各村参训人员在所在乡镇的财政视频会议室听课,这样,仅用6天的时间,就完成了全部800多人的培训,节约了住宿费、交通费、场地租金等费用。
三、工作人员敬业,系统运行顺畅。由于抚顺县、新宾县财政视频会议系统建成不久,此次培训为首次正式使用。为保证培训效果,两县财政局工作人员提前与系统工程师联系,利用节假日时间,加班加点进行测试,并在培训期间安排专人,全程维护,保证了系统运行顺畅。
四、培训内容贴近实际,学员反映良好。今年安排的培训内容既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等财务方面的课程,又有精准扶贫目标下的财政支农政策、养老保险政策、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等政策方面的课程,还安排了廉政建设和依法治国等方面的课程,培训内容涵盖范围广,也更贴近农村财会人员的工作实际,学员反映良好,普遍感觉收获很大。培训结束后,还对学员发放了培训评估问卷,用以检测学员对此次培训的满意度。
五、严格培训管理,严守培训纪律。本次培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及省市制定的培训会议标准执行,学员们在培训期间一律自助用餐。为了进一步规范培训管理流程,各乡镇财政所长任本乡镇培训班的班主任,严格执行课前签到,保证出勤率。同时市县财政部门还对部分乡镇的培训组织和听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到抚顺市2017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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