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优化审批服务助推农企复工复产
眼下正是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为抗击疫情保生产,抚顺市采取多项便民措施,优化农业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市农资供应和农业生产。
对春耕生产所需重要生产资料的行政审批事项,抚顺市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加急办理,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农资供应和农业生产,满足春耕生产需要。
申请办理复混肥、掺混肥、有机无机复混肥肥料登记需要现场核查,因疫情影响无法开展现场考核的,抚顺市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材料采取企业真实性承诺、视频考核等方式,予以按时审批。疫情结束后再组织补充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可依法依规撤销许可。
复混肥、掺混肥、有机无机复混肥肥料登记证到期或超过续展申报期,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续展登记申请的,可延期提交。换发新的肥料登记证前,原证件视为有效。疫情解除后,申请人应及时补办续展登记手续。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或超过延续申报期,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申请的,可延期提交。许可证审批完成前原证件视为有效。疫情解除后,申请人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申请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需要现场核查,因疫情影响无法开展现场核查的,依据相关材料采取真实性承诺,予以按时审批。疫情结束后再组织补充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可依法依规撤销许可。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网上办、邮寄办”方式,申请人可以采取网上申报、邮箱发送、材料邮寄、电话咨询、结果寄达的方式,减少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现场办理,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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