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日前,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专项报告和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专项报告,审议通过了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情况、看守所建设与监管情况的视察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刚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连群、刘金才、李玉祥、梁志乾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邹巍然,法检两长、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专项报告和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专项报告,审议了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情况、看守所建设与监管情况的视察报告。
与会人员还进行了分组审议,对我县城市建设、县法院工作、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通过表决,通过了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情况、看守所建设与监管情况的视察报告。
针对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围绕创建文明城市这一中心工作,以打造宜居城市为目标,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城市宜居宜业品质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常委会同意涉关部门所作的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报告。会议要求:下一步,县政府及涉关部门要统一规划、完善设施,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确保规划“管到底”,建设“建到位”;要整合力量,健全网络,着力创建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解决好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能交叉问题,为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提供体制保障;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水平,主动适应城市管理不断发展的需要;要全民动员、全员参与,积极营造齐抓共管城市管理氛围,切实加强社会对城市管理从决策到实施的全过程监督。
关于法院执行工作,会议认为:县法院克服案多人少等诸多困难和挑战,以攻坚克难的决心,实现了“四个90%,一个80%”核心指标,有力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会议要求:下一步,县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大意义,坚决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充分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建立解决执行难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和执行宣传力度,优化执行队伍结构,培养执行人员创新意识,增强执行工作的活力,提升解决问题能力。
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将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继续监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协助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促进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