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我市提高9095周岁高龄老人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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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9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东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18]31号)文件精神,大力弘扬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风尚,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全面落实老年人高龄津贴,我市从2018年7月份起,提高90-95周岁高龄老人津贴,由原来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对此财政局追加财力安排资金50余万元,目前已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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