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东港市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督察意见书整改措施126)整改结果公示
一、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督察意见书整改措施1-26:围填海执法监管不力。辽宁省已罚款248.3亿元尚有139.6亿元未缴纳,也未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执行。
三、整改结果
我市海洋与渔业局已组织系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海监机构全面贯彻落实《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海域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围填海活动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对未恢复原状填海项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已完成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东港市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18年9月3日 至 2018年9月7日
受理部门: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电话:158****6768
邮寄地址:东港市东港路126号
东港市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