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东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东港市兴隆农场海水苗种繁育中心(种苗厂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东港市兴隆农场:
你场《关于上报海水苗种繁育中心(种苗厂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兴场字〔2021〕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两栋海水苗种孵化厂房及附属设施,拆除种苗厂房1栋、拆除现有水塔及水塔塔座1处及附属用房,其中:2栋种苗厂房改造内容包括屋面1697㎡、外墙1128㎡、种苗池内壁1939㎡、门8扇、窗38扇、排水沟236㎡和排水沟盖板、室外楼梯16㎡及2栋种苗厂房的配套给水排水工程、电气工程。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55.85万元。其中:工程费237.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05万元,预备费2.53万元。
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自筹,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农场自筹55.85万元。
三、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建设期为5个月。具体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2021年7月份,编制项目可研报告、申报、批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批复;项目实地踏勘设计;
2021年8月份,项目造价预算和项目预算审核、招投标;
2021年9-10月份,项目施工;
2021年11月份,项目验收、总结。
四、加强项目管理
为了保证项目的建设,建立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主管部门责任制度,并建立部门领导责任人制度。实行领导负责制,本着高效简化、因岗设职的原则,设置管理、服务职能部门,制订详细实施方案,倒排工期,责任安排到各科室相关负责人,提前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期保质完工。
为了保证本工程全过程的顺利实施,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提供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安全。
针对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和竣工验收各个环节,都要建立具体明确的责任人制度。建立健全责任人公示制度,确保本工程实施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安全生产
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劳动法和采取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管理,以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此复。
东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