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和区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动态更新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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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3日发表
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我区通过全面排查,截至目前,辖区内没有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已搬迁关闭但尚未开发利用的土壤重点行业企业地块(拟变更或已变更土地用途的地块)。
特此公示
太和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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