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移交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实施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按照《关于鲅鱼圈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营政函〔2017〕57号)和《关于鲅鱼圈区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人员划转及工作机制建立工作方案的通知》(鲅政办发〔2018〕6号)文件要求,经鲅鱼圈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第二批移交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实施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面向社会予以公布,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自公布之日起对移交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审批,原划出行政许可事项部门审批专用章或者行政公章不再行使行政审批职能。
特此公告
附:1、第二批移交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实施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鲅鱼圈区人民政府
2018年5 月11 日
第二批移交区行政审批局实施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2、海域使用权及水域滩涂养殖使用审批(区政府实施项目)、(海域使用权审核);
3、海域使用权及水域滩涂养殖使用审批(区政府实施项目)、(水域滩涂养殖使用审批);
4、水产苗种许可证核发;
5、区政府批准用海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
6、对区核准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7、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9、全区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10、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11、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12、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1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疗机构变更登记、医疗机构注销登记);
14、区管医疗机构医师执业注册(医师执业注册、医师变更注册、医师注销注册);
15、区管医疗机构护士执业注册(护士变更注册、护士延续注册);
16、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乡村医生再注册、乡村医生变更注册、乡村医生注销注册);
17、卫生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以及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卫生许可);
18、X射线诊疗许可;
19、占用、利用或影响城市绿化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
20、占用、利用或影响城市绿化许可(砍伐、移植城市树木许可);
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和建设项目发生重大改变环评文件重新报批;
22、危险废物经营(收集)许可;
23、排污许可证核发;
24、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25、燃气经营许可;
26、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27、占用、利用或影响城市绿化许可(改变绿地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28、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审批。(在城市道路(广场)设置亭棚、门斗、外悬挂楼梯、建筑围挡等构筑物及进行建筑立面装饰装修临时占道审批);
29、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审批。(在城市道路(广场)设置候车亭、岗亭、书报亭、电话亭、停车场等临时占道审批);
30、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审批。(在城市道路(广场)设置牌匾、广告及进行各种礼仪庆典、商业促销、文艺演出等临时占道审批);
31、设置牌匾广告等设施审批;
32、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置雕塑审批;
33、在公共场所设置悬挂广告、标语等宣传物审批;
3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35、农药广告内容审查;
36、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
37、国家和省规定下放目录的国家二级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
38、木材运输证核发;
39、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40、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41、林木采伐许可;
4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43、河道(含水库)采砂许可;
44、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45、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
46、取水许可;
47、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48、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4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50、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51、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52、中小型纯种场,及中小型曾祖代、祖代、父母代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53、动物诊疗许可;
54、执业兽医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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