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关于2014年11月27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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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泓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1月27日-2014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251723、0417-616970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17-6251723
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龙山大街北环保局
邮 编:11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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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3:38: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