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规范全市工业统计基础工作
为提高我市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夯实工业统计基础,保证源头数据准确,市统计局下大力气规范统计基础工作。
一、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基础资料的整理、汇集、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要求恪尽职守、实事求是,具备一定的统计基础知识,了解本企业日常生产运行工作,熟悉并掌握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和各项规定。
二、有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原始记录按照统计、会计、核算业务的要求,通过一定的形式记录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录,是第一手资料,是企业进行各项核算管理的原始依据。统计台账是对原始记录的进一步汇集和整理,是进行统计报表的基础资料。企业要认真记录和整理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做到按月或季度、年度整理归集,科目清晰、数据准确、管理规范,保证统计数据数出有据。
三、统计报表及时准确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全面、准确、及时的填报各项统计报表,完成国家各项常规和临时性调查,并保留填报依据,做到报表及时、指标准确。
四、制度保障和监督机制
有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制定企业统计制度,规范本企业的统计人员和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变动时,及时交接统计工作和统计资料,保证统计工作的延续性和准确度。乡镇、县区统计人员应定期对本辖区的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导企业及时改进,保证全市工业统计数据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统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