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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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31日发表
近日,市水利局会同发改、财政、农委和国土四部门共同起草的《阜新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以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名义正式印发出台。
文件的出台标志着阜新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机制正式建立,为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基础。绩效考评内容分为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评价着重对工作责任落实、信息报送和宣传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共设置6项细化评价指标;任务评价围绕改革实施范围、夯实改革基础、水价形成机制和奖补机制建立等改革重点任务进行评价,共设置15项细化评价指标。
下一步,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认真抓好落实,对照考评细则督促指导县区全面完成年度考核任务,力争在省级考评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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