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法律援助五件实事服务民生成效显著
截至2015年底,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969件,共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获得补偿600余万元,为受援人节省案件代理费86万元;全市共办理电话咨询、来信来访等其他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4600余件。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共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办理了1069件涉及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继承等与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
二是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将为农民工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纠纷提供法律援助列入全市扩大法律范围,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审经济困难状况,对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即时受理办理,共为711名农民工办理了165件法律援助案件,帮助追索劳动报酬780余万元,获得工伤赔偿120余万元。
三是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在成立阜新市司法局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联合驻阜65667和93311部队,分别在两个分营区和空军场站建立了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按照规范化要求实现“六有”( 有工作站、有站牌、有公示板、有法律宣传资料、有法律顾问、有法律援助热线)。在市武警总队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取得了较好地效果。
四是建立阜新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阜新市看守所建立了阜新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派驻律师值班,及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五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全年共有77个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达到了省厅规范化建设要求,规范化法律援助站点建设达标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