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畜牧业统计监测 掌握畜牧业发展形势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客观、准确掌握我市畜牧业发展形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步提升我市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和产业化水平,加快推进畜牧业强市建设,今年,畜牧局把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增加统计事项,规范上报程序,明确市、县、乡、村工作职责,所有数据实行网上录入,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畜牧业全面统计年报、季报。实行逐级审核上报制度,每季度结束后次月2日前完成上报。二是统计监测预警系统数据采集。由村防疫员采集数据,乡镇区域所通过电脑录入,县市统计员催报、审核,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完成录入。三是规模养殖场、小区数据库录入。由县级统计员负责录入,11月末前完成。四是价格周报。在主要畜产品集贸市场安排监测员,每周三上午10点前上报。五是生猪、蛋鸡等主要品种月报。安排定点监测村,由监测村防疫员采集数据,县市级统计员汇总审核,每月20日前上报。六是生鲜乳收购站月度监测。由县级统计员采集、初审数据,每月2日前上报上月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