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银行高效开展民贸民品企业优惠贷款利差补贴工作
民贸民品企业优惠贷款利差补贴政策,对促进地区民族用品生产、发展民族贸易、保证民族商品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也是降低企业贷款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阜新市人民银行高度重视,积极开办利差补贴业务,有效支持了我市民贸民品企业的发展。截至2014年3季度,市人民银行共为我市九户符合贴息要求的企业办理了民贸民品利差补贴业务,累计贴息1018.55万元。
一是建立有效联系机制,确保工作顺畅开展。2013年11月,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联合制定下发了《辽宁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对贴息工作流程及各单位职责做出规定。依据文件,阜新市人民银行与市财政局、市民委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能够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交接、保持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多次召开培训会议,提高贴息工作质量。为确保贴息工作顺利高效完成,阜新市人民银行先后对全市贴息企业、各承贷银行进行了专项培训。一方面,“十二五”期间,在阜新市10家定点生产企业中有8家企业为首次享受贴息政策,为将工作落到实处,加强贴息资金的管理,帮助首次享受贴息政策企业顺利开展贴息工作,市人民银行组织相关企业召开了优惠利率贷款政策培训会。市人民银行结合有关文件要求,对10家企业进行了贴息政策宣传,讲解了申请贴息政策的要求、条件及程序,确立了企业联系员,并建立了按季检查制度。另一方面,召开了由市财政局、市民委,及具有承贷资格的市农发行、市工行、市农行、市中行、市建行、市交行、农信市办及阜新银行多家金融机构参加的贴息工作业务培训会。着重强调了贴息工作的管理问题,明确贴息工作的严肃性,进一步提高承贷行思想认识,为全市贴息工作的合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有效使用。为加强贴息工作的管理监督,防止企业骗取贴息资金、银行划转资金不到位等违规行为发生,市人民银行成立了以主管行长为组长的检查组,采取调阅贷款合同、借据、计息清单及企业财务报表等方法,定期到企业和贷款银行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了贴息资金合规有效使用。
四是高效履职,提升基层央行窗口服务水平。市人民银行货币信贷管理科的贴息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制度规定,能够及时受理并认真审核贴息申请。分管领导严把审核关,能够确保贴息工作的合规开展。截至2014年3季度,市人民银行共为我市九户符合贴息要求的企业办理了民贸民品利差补贴业务,累计贴息1018.55万元。其中,贴息额较大的几户企业有阜新振隆特产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六和农牧有限公司、阜新福绵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前三季度累计贴息额分别为549.62万元、218.40万元、133.08万元,占全部贴息金额的8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