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开展卫生项目督导检查
为确保中央补助地方卫生项目资金的正确合理有效使用,加强项目执行进度,市卫生局和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小组于6月17日至6月24日对全市市直和两县五区的2012-201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包含:中央、省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医改相关项目)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集中查账、核实资料、深入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现场督查了31个公共卫生项目执行单位,检查各年度项目共计26个。
从各单位汇报和现场督查情况来看,三年来,县区卫生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项目管理工作,普遍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了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任务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和执行。能够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医改投入监测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数据;能够做到专款专用;大部分项目执行单位能够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进行核算。在财政核算中心的项目执行单位,基本上建立了专项资金收支辅助账。但仍有部分项目执行单位在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部分项目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支出和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管理档案不规范,甚至没有归档,账簿、凭证不规范,资料不齐全;部分《医改投入监测网络直报表》和《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执行情况表》与实际项目账簿数据不符;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普遍较慢,一方面财政部门资金下拨较慢,另一方面卫生部门资金执行较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