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我区抓实河长制实现河长治
近年来,太平区委、区政府严格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坚持把落实区镇村三级河湖长制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有效形成了总河长带头,河长负责、部门共治、社会参与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美丽画卷。
一、夯实基础工作建立河湖常态化机制
2021年6月18日,根据《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省总河长及规范河长设置的通知》(辽河长办[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领导变动实际,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太平区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太平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总河长及规范河长设置的通知》(阜太河长办发(2021)3号)。对我区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以及镇街、村社区河长进行调整和规范,并在太平区政府网站对我区三级河长进行公告。
依据阜新市河长制办公室检查意见和当前河长制工作形势出台《太平区河湖巡查制度》、《太平区监督检查制度》、《太平区日常巡查维护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河长制工作打牢基础。
二、持续开展河道垃圾清理和“清四乱”工作
2021年3月16日,太平区河长办联合孙家湾街道组织开展河道垃圾专项清理活动。及时清理河道周边垃圾,清除飘散的杂物和白色垃圾,整体提升绿化档次和水平。
2021年4月20日太平区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2021年太平区“清四乱”及河道垃圾清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以副区长张凯为组长、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设定时间节点、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各镇街按照属地原则对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并建立问题清单报区河长办。区政府投入资金3.84万元,对辖区内塔子沟水库、塔子沟河、长哈达河等河道范围内的9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累计清理垃圾1950立方米。
三、保质保量完成三级河长巡河任务
太平区三级河长严格按照《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开展巡河工作,区河长办按照陈磊书记指示精神自6月份开始对镇街、村和社区河长巡河使用“河长通”情况进行汇总并发至各镇街,并由镇街总河长签字后报区河长办。区河长制办公室在督促三级河长按时完成巡河的基础上不定期开展同镇(街)河长及村(社区)共同巡河,深入一线基层,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截止2021年9月27日全区33名河长累计巡河655人次,其中总河长3人次,副总河长6人次,镇街级河长巡河67人次,村、社区级河长巡河561人次,使用“河长通”并完成数据上传460人次。
四、存在问题
1、认识不够,站位不高。部分河长巡河不到位,掌握情况不清,有些甚至不甚了解河湖基本情况。
2、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参与度不高。由于宣传力度还存在不足,部分群众对河长制工作不是十分了解,还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人民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3、缺少专业、专职人员。区河长办、水泉镇、各街道河长制工作均由其他工作人员兼任,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比较吃力。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巩固河道垃圾清理和“清四乱”成果
按照太平区长效管护机制、《太平区河湖巡查制度》、《太平区监督检查制度》、《太平区日常巡查维护制度》进一步落实属地管护责任、强化管护保洁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区河长办对全区范围河道范围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四乱”问题的镇街下发督办单限期整改,逾期不能整改的报区总河长进行通报。
2、推进河长巡河使用“河长通”和数据上传
按照《阜新市2021年河长制工作任务书分解》文件要求各级河长巡河APP使用率达到80%。我区各级河长使用巡河必须使用“河长通”APP并及时上传巡河数据,2022年力争河长巡河APP使用率达到100%。
3、完善河长制考核制度
根据省、市河长制考核文件精神制定我区2021年河长制考核方案。建立严格的考核及推动机制,坚持定期督查、定期通报,严格落实约谈问责制度,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宣传引导力度
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户外条幅、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传播载体,大力宣传“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督促作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