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采取措施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市住建委做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清理和防止拖欠工程款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偿还拖欠工程款及总承包与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施工企业间拖欠工程款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合同并监督实施,大力发展成建制劳务企业,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并配合劳动部门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我市五部门联合开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
2010年我们采取以下几项措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发放企业诚信手册。在有拖欠工资的企业,拖欠不予解决的企业,视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记载在诚信手册,诚信手册与资质同时使用,在市场准入(即招投标活动)以及资质审验等方面,不诚信企业要受到限制。
二是加大清欠工作的力度。今年要改变清欠工作思路,从解决拖欠的个案中解脱出来,在受理上访案件时,要求企业提供施工项目的相关手续,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在解决上访案件的同时,重点打击挂靠、转包等违法行为。
三是规范外埠企业入阜施工。对有拖欠行为的外地企业,坚持清除阜新建筑市场。如07年建委下文将盘锦新型建筑建材建筑公司予以清除,东北金城也在多次办理入埠手续时,受到不予受理的限制,大力支持信誉高,实力强的企业优先发展。
四是大力发展阜新建筑企业是今年建管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文件后,给施工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和规范同等重要,没有规范的建筑市场,建筑业就不能更好更快地发展。所以企业在年检、增项、升级时,一定优先受理管理规范,综合实力强的企业,最底低线就是受理没有上访的企业,企业要发展、升级,就要加强内部管理,维护自己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