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完善措施确保新农合受益于广大农民
为了方便群众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努力实现社会发展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彰武县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广大农民病有所医,极大地满足了广大农民的就医需求。2007年,全县参合人数达到26.6万人,参合率达到了95.11%,比2006年提高了12%;住院患者人均补偿医药费达到了888元,门诊统筹人均补偿48元,全年基金支出951.97万元。
一是打破时间和地域限制,实行医院垫付报销。采取医院垫付的方式,患者在门诊看病后随时可予报销,住院患者于出院当日即可报销。同时,不限定患者就诊医院,县内30家定点医院自由选择且不需转诊手续。
二、实行外诊报告制度。参加合作医疗的外出打工、探亲访友发生急诊直接在外就医、不能办理转诊手续的,可向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报告,等同于转诊。
三、同一疾病多次住院患者,县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采取一次性转诊手续、一次性叠加报销方式,既简化了手续,又减少了扣起付线次数,患者还能得到高比例补偿。
四、在母婴住院分娩方面,县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不但报销医药费,而且将新生儿分娩引起的疾病费用一同报销。这既提高了年轻人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也保护了妇女儿童权益。
五、对于既参加各种商业医疗保险,又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严格按照规定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