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我市出台新政策促进房地产发展
针对目前房地产形势,我市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鼓励住房消费,扶持房地产开发。日前,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负责人。
问:近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我市在这方面准备采取哪些措施促进房地产发展,鼓励住房消费?
答:为促进房地产发展,鼓励住房消费,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出台了《营口市政府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优惠政策及收费标准》两个文件,文件中针对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分别制定了新的优惠政策,在《意见》中针对老百姓购房制定了7条相应政策,购房者可从贷款额度、贷款年限、贷款利率、相关税费收缴等方面受益。通过上述政策,将进一步优化住房消费环境,优化房地产业投资发展环境,有力地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问:我市居民在购买住房时,都有哪些渠道可以办理个人贷款?新的政策在贷款方面有什么优惠?
答:我市居民在购买住房时,有两种渠道可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一种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另一种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是央行近期先后三次下调了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五年期(含五年)以下贷款利率由年利率4.77%调整为4.05%,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年利率5.22%调整为4.59%;二是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根据营口市房屋价格与职工收入情况,与省内其他城市相比较,我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20万元调整到25万元;三是提高贷款年限,贷款的最高年限商品房由20年调整到30年,存量房(二手房)由10年调整到15年;四是提高借款人的最高贷款还款年龄,将借款人的最高贷款还款年龄提高5年,由男60岁、女55岁上调为男65岁,女60岁。
商业性住房贷款也有一些优惠政策。银行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购房贷款利率执行基础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问:个人购买商品房(包括二手房),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为了鼓励个人住房消费,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费负担,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标准住房,契税税率仍执行1.5%;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标准住房,契税税率仍执行4%。但从2008年11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市、县两级财政将按购房人缴纳的契税数额,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给予全部补贴。
问: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现在我市是否开展?范围条件是什么?
答: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是我市近期新推出的一项业务。目前,我市已在沈阳经济区八城市之间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办理。根据市政府要求,在符合贷款条件下,异地贷款将扩展到全省14个城市,方便职工群众购买住房。
问: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用现在怎么收取?
答:以前,我市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用收取标准为贷款额的8%。,不分年限。这次市政府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费用,按贷款年限分段收取担保费。具体为按贷款额1-5年收5%。,6-10年收6%。,11-20年收7%。,21-30年收8%。。
问:对职工群众来讲,住房公积金除了用于个人住房贷款方面,还有哪些用途?
答:除了住房贷款方面,住房公积金还可以支持职工提取公积金购买住房。一是职工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动迁房;二是职工可提取本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按月或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问:对个人转让住房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对个人转让住房所涉及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暂缓征收。
比如转让一户10万元的住房,假设增值1万元,则按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可少缴纳营业税5000元、城市维修建设税350元、教育费附加150元、地方教育附加50元、印花税50元、土地增值税3000元,合计能多收益8600元。[Page]
问:这次政府为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在房地产开发方面有哪些新的政策?
答:在房地产开发方面出台了新的优惠政策,如在土地出让、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收费等方面都出台了新的优惠政策。其中减免了14项房地产收费项目,规范了26项房地产收费,有效地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保持了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问:为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在税费核算方式上有什么调整?
答:为了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对我市自开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核算、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征缴方式。
问:在加大土地出让力度上,我市将采取什么新的措施?
答:放宽了新出让地块地价款支付期限和比例,对新出让的4万平方米以上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地块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首期缴款额不少于土地出让金的60%,其余部分可在办理开工手续前交齐。
问: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方面,有什么新的政策?
答:房地产开发项目多层主体达到二层,高层主体达到1/3层数即可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方面将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财政补助的政策,即对依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其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数额,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给予补助50%。
问:下一步我市对旧城区、平房区改造有什么计划?政府对城市改造都作了哪些规划?
答:①将加大市区和市(县)区旧城区、平房区的改造力度,重点对房屋破损严重、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危旧房屋进行改造。市区老城区每年旧房屋改造拆迁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
②政府对城市改造方面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机构、专家,做好房地产项目规划和策划工作,建立了项目规划和策划方案储备库,条件成熟一批就实施一批。具体规划有:一是做好带状沿海强市建设规划;二是抓好“城中村”改造规划;三是辽河大街西段历史文化街的改造规划;四是城市各出入口的改造规划;五是加快老城区改造推进新城区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