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家店河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韩家店河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项目名称:韩家店河污染治理工程项目
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由于周边企业偷排、漏排,对韩家店河产生了极大的污染。此外,沿岸社区、街道的部分生活污水以及畜禽养殖也对韩家店河水体水质造成了一定的污染。河流仅有道路交叉位置两岸河堤的硬化处理比较完善,但流域内有多处排污口和建设施工垃圾堆积,情况较为严重;河道淤泥较深,严重影响河流水质;沿河两岸保护距离内的河道两岸空地均被当地居民用作农田耕地使用,农田施肥中造成的面源污染加剧了水质恶化。为了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城市河道水污染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该河下游段综合治理项目势在必行,也迫在眉睫。
工程任务: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流域水质调查、流域污染源排查、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防洪、治涝、内外源性污染治理、改善水质、水利调控、生态修复、景观提升等。
预期目标:通过本方案的实施,2020年韩家店河流域水体将全面消除发黑发臭的现象。韩家店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及以上标准。
工程实施时限及范围基准年限:2018年实施时限:2020年 实施范围:韩家店河流。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
(一)收集项目相关资料,现场勘查,调查该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情况;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判断;
(三)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方式识别该项目存在的社会风险因素;
(四)编制分析报告内容,判定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公示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第2492号)的规定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承担《韩家店河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公众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提出。
2.公示期间,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材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估单位联系。
四、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州区韩家店镇民主路20号
联 系 人: 宋冰 电 话:0418-3981071 邮 箱:hjd456@163.com (二)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太平区东光路18-4门
联 系 人:高芯 电 话:0418-2678881 邮 箱:150****3363@163.com 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人民政府
2020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