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积极申请国家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
《***、***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二条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对资源枯竭城市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支持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等加快解决社会民生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区积极跟进,吃透政策,向上争取,在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中寻求政策和资金支持。 2015年初,市发改委将新邱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列为重点推进项目上报省发改委,得到省政府、省发改委的肯定。2015年1月15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意见》第十八条明确提出“支持阜新新邱区申报国家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的申报要求,我区委托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新邱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实施方案》和《新邱区独立工矿区2015年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已通过省发改委预审,并上报国家发改委,争取列入第二批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近期,国家发改委对独立工矿区支持方向未变的同时,对一些细节方面进行了调整,新邱区已相应开展了跟进工作。目前,新邱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已成立,具体工作正在推进当中。 下一步,新邱区将积极与国家、省、市发改委沟通,把握国家、省发改委关于独立矿区改造搬迁工程的最新政策调整,特别是资金支持方面相关动态,以便及时调整完善实施方案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新邱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实施方案》,以便纳入国家支持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范围。同期,启动编制涵盖范围更广的《新邱区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同时,启动单体项目的可研、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为申报独立工矿区支持做好准备。